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让公共卫生从幕后走到台前。在世界逐渐从疫情中恢复的今天,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代公共卫生仍存在许多挑战。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双重疾病负担依旧严峻;精神心理健康、伤害防护是重大健康问题,但缺乏足够的重视;环境健康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疾病负担的重要来源,亟需进一步管理和干预;以上健康问题对不同生命阶段人群的影响不同,构成了生命全过程人口健康问题。当前现状距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或我国“健康中国2030”制定的目标仍存在较大距离。各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携起手来,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宗旨,共同应对当代公共卫生的重大挑战。要实现SDG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缩写SDGs)和“健康中国2030”提出的重大目标,应认清当代公共卫生存在的挑战,为推动重大健康目标的实现、促进公众健康提供着力点。
空气污染是人类最大的威胁
空气污染也是人类健康的重大威胁。空气污染物的来源众多,也因污染的类型而异,但大多数和人类活动以及燃料燃烧密切相关。为了限制全球污染物浓度,2005年,WHO发布了第一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Air Quality Guidelines,AQG),规定PM2.5、PM10、NO2年平均浓度应不超过10、20、40 µg/m³。随着近年来对大气污染健康效应的理解越发深入,许多研究表明污染物在上述阈值下仍存在健康危害。2021年,WHO发布了第五版AQG,首次把上述标准下调至5、15、25 µg/m³,同时设置了一系列临时标准。以PM2.5年均标准为例,1~4级的临时标准分别为10、15、25、35 µg/m³。然而,当前全球只有不到10%的人群年平均暴露低于第五版AQG规定的PM2.5、PM10标准,不到23%低于NO2标准。我国曾饱受空气污染的威胁。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2017年之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各省级行政区也相继出台了省级防治计划。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物浓度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制定了更严格的目标。这些政策为我国的空气质量保护工作制定了蓝图。近10年来,我国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但需要认识到,当前我国仍是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超过99%的人群PM2.5暴露在WHO AQG规定的5 µg/m³以上。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定PM2.5年均浓度不应超过35 µg/m³,仅为WHO AQG的第四级临时标准。随着我国环保工作的逐步推进,应制定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或通过设置省级标准的形式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浓度。空气污染的健康效应是多方面的。2019年空气污染导致的死亡约667万例,是导致当年死亡的第4位危险因素。空气污染的健康效应可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短期效应是指短时间内暴露于较高浓度的污染物,可能加重原有的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诱发哮喘等。长期效应包括导致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呼吸道感染、癌症等疾病的风险升高。随着近年来暴露评估手段的进步,更高分辨率、覆盖时间更广的污染物数据得以和大规模人群健康研究链接,空气污染的健康效应得以更加精准地估计。例如,通过将高分辨率的PM2.5历史数据与我国大型人群队列相链接,研究者进一步确认了PM2.5与我国心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疾病的关联。此前未曾揭露的健康效应也慢慢浮出水面,如和食管癌、骨质疏松/骨折等疾病风险升高关联。另外,污染物之间以及污染物和人类行为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污染物的实际健康效应可能被低估。
气象条件的改变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都会影响大气中空气污染物与气源性过敏原的浓度及分布。空气污染与温室气体同根同源,化石燃料的燃烧不仅会产生大量空气污染物,其中的温室气体也会加剧全球气候变暖,而气候变化不仅能影响大气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还能促进光化学反应产生二次污染物。另一方面,全球变暖会使植物花粉季节延长,并提高空气中的花粉浓度,增强花粉的致敏性,进而加重过敏性疾病的负担。气候变化将与空气污染、气源性过敏原产生联合作用,影响气候敏感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对人群健康造成复杂的风险。